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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职期间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本人离职后个人无法正常缴纳社保,且以咨询XX局答复为禁止个人或新入职单位补缴断档社会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7-02 1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
    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 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 被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工作快一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个月经济补偿金,没缴纳社保的要求补交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目前购买保险时,保费的缴付方式较为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即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限期年缴时,各家保险公司一般提供有5年、10年和20年等多种缴费期限。
    至于具体购买时,选用哪种缴费方式,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收支状况、承受能力,以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而定。
      从支付角度讲,年缴和限期年缴最佳
      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
    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这一缴费形式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
    如果现在经济状况很好,就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否则,缴费期限就可拉长些。现在限期年缴的缴费形式用的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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