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毕业之前与一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上说明了,我要于毕业后于该公司的苏州子公司工作,毕业后我应公司要求,到总公司报到并参加培训,一个月后,到子公司上班并与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我发现培训期间我的社保没有缴纳,我是否可以要求子公司为我缴纳?在我培训期间,我与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我在毕业之前与一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是否可以要求子公司为我缴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合同纠纷 2019-07-14 15: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的,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工伤索赔,同时还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经济补偿金。
  •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