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姐和姐夫婚姻期间我爸借给我姐夫的钱,当时给的现金,没有字据,现在离婚了,离婚也没有谈这笔钱的事,如果他不想给这钱还能要回吗?我姐和姐夫婚姻期间我爸借给我姐夫的钱,离婚也没有谈这笔钱的事,如果他不想给这钱还能要回吗?

离婚 2019-07-22 0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应怎么追讨债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规定了如履行方拒绝履行义务的,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 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 如果赠与时未确定只归女方一方所有,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