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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问下,,我上周天去赛格数码电器城买了台联想电脑,后来我从网上查了下,发现我买的电脑要比同城贵1000多元,,感觉被骗了,电脑是联想ideapad320-15/AP 处理器是赛扬N3450 感觉配置特低 ,花了3800元 ,感觉亏了好多,想去退货,商家说没出现质量问题 不给退,,我现在很着急,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一下我上周天去赛格数码电器城买了台联想电脑,感觉被骗了,不给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一下

综合法律 2019-09-09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产品的经营者,生产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产品缺陷责任: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和第三人。
    生产者和销售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内部追偿(《侵权法》
  •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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