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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己有18年了,厂里一直没有帮我交社保, 厂里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己在2007己交了失地保险,现在我己到退休年龄。请问我能要求厂里补偿吗厂里一直没有帮我交社保,厂里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己到退休年龄。请问我能要求厂里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7-25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单位需要补偿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第一,没必要选服务费贵的,因为社保缴纳是标准服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进去就可以了,服务费高了也不会质量就高;
    第二,尽量选择本地企业,因为社保代缴后续还有其他配套服务,比如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等,如果选择那种全国的企业,可能不会提供这些配套服务;
    第三,缴纳方式尽量简单,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等就可以缴纳;
    第四,尽量按月缴纳,这样对自己有保障,没必要一下子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费;

  • 1、自制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为有效,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
    2、无论是单休还是双休,均无不可,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40小时则为加班,加班就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3、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你对单位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
    4、单位如果认为你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5、因个人原因辞职,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法的话,单位是否需要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6、你可以单位违法为由辞职,这样单位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所以你要您为企业提供劳动的那天开始,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与是否交社保无关。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如果不交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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