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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房产有抵押贷款,双方已签买卖合同,可以在买家拿合同到贷款银行批复下来后,卖家在过户前还清贷款吗

银行 2019-07-28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是不会把房产证交给银行的。凭你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房管局,交出房产证,换取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给银行,取得贷款,还清以后,银行退回房屋他项权证,你再去房管局换回产权证。
    有的城市抵押部门则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但是他会在原件备注栏标注该房产已于某某年月日抵押给某某银行,债权多少,原件退还给您,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
  •  抵押合同是民事合同,而抵押权是民事权利,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产生,而抵押权无效也不会导致抵押合同的无效,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不可以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产抵押贷款手续: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额度,年限等;
    2、准备上述贷款资料;
    3、银行资料审核;
    4、资料审核通过后,银行对房产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5、报批贷款;
    6、借款合同公证;
    7、抵押登记手续;
    8、等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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