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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叔叔是五保户,我父母去世了,我爷爷留下的房屋他有权卖吗?我有权继承吗?

继承 2019-07-01 0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 房屋继承程序需要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流程。主要的税费是登记费,手续费和印花税。和房产赠与比较起来,房屋继承费用要更低。  继承房产产权的问题,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  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办理房屋继承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办理房屋继承涉及的税费有:  
    1.登记费:80元/套或80元~800元/宗  继承房屋为住宅的,由继承人按80元/套缴纳产权登记费;继承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2.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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