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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肯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7-15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期限就是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除非碰到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双方可商定延期一个月支付工资。超过时间,你就有权讨薪。
    或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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