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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判给女方的是否可以将子女的户口迁移跟随女方?

离婚 2019-09-08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已满16周岁,则不需要经过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否则就应当由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才可以,改名的话,一生只能更改一次,至于需要什么手续,你应当去你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询问程序如何或是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等等。因为每个地方的派出所规定的材料有可能要求不完全一致。
  •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再次起诉,这与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出无关。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关于离婚后户口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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