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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名下的房子,现继承在女儿的名下了,不满五年,现在她想卖掉,请问需要交税吗?

继承 2019-09-03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
    0.3~
    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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