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2处房产,我姐妹两个,老人让我在家找养老婿,最后跟我同学谈好可以在娘家共同生活但孩子跟随父姓,户口跟着我在娘家落户。由于父亲是知青姐姐在15岁时户口迁出,后来找对象落户邻村,当时流传要旧房改造,但他们在济南早已买房,后来又生一男孩就想让孩子成济南户口,我说快房改了别迁了,到时能分2套大房子,但姐夫说不差这点随后迁户济南,后来我父亲病逝,我姐夫就跟我A说以后不来争房产,我就信以为真,感觉愧欠大姐,所以我的孩子都是我婆婆和我照看,我母亲把他两个孩子带大,我在家种地所得面和挂面都一直供应他们,今年旧房改造,他们以房产都在母亲名下为由想将我花2万余元盖得一处在我母亲名下所分房屋属于她,我在另一处父母在世为留我养老的房产中与母亲和孩子生活,今天拆迁上面说有户口才能分房子,我不知该怎么分?两处房产均不到300平方(280平左),我与母亲还有两个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上面说有两处房产可以分户,我母亲说让我与两个孩子在父母给我盖的这处,母亲分到我出资盖的那处,我们这一人40平米,小高层多给10个平方,一个户口本再折40个平方,我姐想要我盖的那处所得房屋,我想问一下如何分才合理?我不知该怎么分?两处房产均不到300平方(280平左)小高层多给10个平方
房产纠纷
2019-07-1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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