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跟老公才结婚,他婚前欠的有债务,法院冻结了他的工资卡和房子,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没有生活来源,我有权利去法院要生活费吗?我们婚后法院有权利冻结我的个人账户吗?我跟老公才结婚,他婚前欠的有债务,我有权利去法院要生活费吗?我们婚后法院有权利冻结我的个人账户吗?

离婚 2019-08-29 1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1,要看是一方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冻结不需要通知. 解除被法院冻结的个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   
    1、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取得保全申请人的同意后,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2、主动履行债务,再由申请人向法院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会解除冻结。
    3、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如果取得申请人同意,则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4、如果法院冻结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冻结。如果由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法院会解除冻结。

  • 1、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是由个人承担,配偶不用承担
      
    2、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配偶需要承担;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