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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拆迁了能分房吗,另外他处有,而且现已离婚

离婚 2019-07-15 12: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房无贷
    1、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俗称的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窗口告知工作人员你的目的,然后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的话工作人员就会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这个号码到相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差不多一百多来块,具体的有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一般20天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
    4、在一些个别城市新房产证可以设置密码,交易的时候也需要密码。就像银行卡一样十分的保险。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房有贷对于这种痣情况的房产在婚后加名字的话岂馨窝网流程如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可以咨询相关银行。
    2、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出了要支付刚才我们说有房无贷的情况的一百多还需要另外支付一百左右,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则还需要支付200多。
    3、至于其余步骤和有房无贷是一样的。
  • 目前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婚前房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处理有所不同: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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