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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和儿子一起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儿子的,父母是否有居住权?其他子女是否可以享有继承权?

继承 2019-08-15 2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  所以,确定住房产权属于那一位,就是看办理的房产证登记人姓名。  《物权法》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你好,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 前提条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 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 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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