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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二手房上班,但只负责接待,之前老板给介绍了一套房子,因为那套房子之前和一个顾客签过协议,因为按揭太慢,最后双方都毁约了,我们去签完合同后和房东聊天时知道这个房子不通过中介我们可以直接私下成交,所以我们买卖双方决定自己交易,撇开中介,中介提供的合同上中介费也是免的,但是老板让我们买方给他7000元的费用,所以我们和房东统一口径说合同撕毁了,来老板知道了我们都说把合同撕了,老板说这套房子我们不能交易,如果我们在去交易,他要起诉我们,我想问我们可以交易么?他们会起诉成功么?我在二手房上班,如果我们在去交易,他要起诉我们,我想问我们可以交易么?他们会起诉成功么?

房产纠纷 2019-07-28 1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据合同规定,由买方将资金付与卖方,依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由卖方将房产腾退如期交与买方。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买卖应当办理转让登记。
    但没有登记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除非买卖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效力分离原则;最后,结合您提供的情况,第一步要确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双方签有合同没有瑕疵,合同内容有合法约定违约金的,定金跟违约金可以选择适用,但不能既没收定金又让对方赔付违约金,两者不能并举;您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确定要打官司的话,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如果要请律师的话,无论官司输赢,律师费这一块一般是己方承担。
    即使一并提起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点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各地律师代理费情况不一,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的,可以双方协商,但一般估计会以您的房子价值大小和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多少为标准
  • 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核实交易信息
    房屋买卖双方在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对交易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对交易信息进行核实。此外,房屋买卖双方还应当对交易金额、交房时间、过户期限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共同确认。
    2、不轻信虚假宣传、虚假承诺
    3、慎签合同、不留空白
    4、对格式合同、格式条款,主动要求解释说明
    5、拒签“霸王合同”、“霸王条款”
    房产中介公司通常会通过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加重买卖双方责任、减轻自身责任,这些合同、条款即为“霸王合同”、“霸王条款”,比如仅仅约定买卖双方违约责任而未约定中介方违约责任的条款等。
    6.留存原件,保存收据、发票
    7.坚决抵制违规收费行为
  •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需要保证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卖房人名下,并交付房屋。这是卖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为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转移,其前提必须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代理人。
    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而由此引起诉讼的,买房人有参与诉讼及承担证明第三人、承租人没有理由主张权利的义务。
  •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纠纷与居间行为有关,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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