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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结婚前愿无条件把自己1套房屋赠予女方,但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赠予只是修改购房合同,这样做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事需要写房产赠予并公正吗,(女方并非想要骗取钱财,只是想给自己更多保障)但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赠予只是修改购房合同,这样做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8-21 2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与成立。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在离婚房屋分割纠纷上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分割的。
  •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撤销情况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提醒,办理房产赠与必须慎重。
  •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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