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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钱的人死了,他妻子把他们共同存款转到她弟弟名下。我可以保全他弟弟的财产吗、

继承 2019-07-20 1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 一、共有财产
    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
    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3、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2)共同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二、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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