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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如何放弃遗产继承,我爸爸已经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应该是我和我姐姐还有我妈妈继承,现在我和我姐姐想放弃遗产继承,需要走什么程序呢?就写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就可以了吗,还需要公正吗,在什么地方公正,本人在外地,不能回家,此外如果需要公正,需要出具什么证件呢?我想问下如何放弃遗产继承,就写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就可以了吗,需要出具什么证件呢?

继承 2019-08-11 16: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放弃遗产的声明,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就是有效的,最好签字并按手印,做公证效力更高一些,不公正也是有效的。把房子落到孩子的名下的话,需要做一个赠予的协议,去房管局变更一下登记一般就可以,但是有的地方的房管局有不同政策,比如必须公证赠与协议等。
    具体建议打电话问一下当地的房管局。关于落户的问题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办理,具体需要看当地派出所的规定。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 继承人的继承权是法定权利,放弃继承权,必须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也就是说,不做表示或采取默认态度(没有做出放弃的不表态的)视为接受继承权。所以,四人中有二人放弃继承权,一人无表示放弃继承权,诉讼后法院应当判决你与未做表示人对该房屋共有。
    共同财产不以脖户到一人名下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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