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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家要拆迁,但他还有一个哥哥户口不在家里,可分家时,他父亲口头答应分他一半房屋,我该怎么处理,我们可以独自享有拆迁的待遇吗?他哥哥户口不在家,他有权利和我们一样的待遇吗?谢谢!!盼回复!!!!我先生家要拆迁,可分家时,我该怎么处理,我们可以独自享有拆迁的待遇吗?他有权利和我们一样的待遇吗?

拆迁补偿 2019-08-25 0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遗产继承分配: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分家单是生前处分财产,已经分割过户到子女名下财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口头分家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大家的意思表现真实,无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情况。如双方有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且不违反法律,就应有效。但口头分家因为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作为行政部门是不应当认定房屋所有权的。
    所以就分房口头协议效力并非一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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