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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后又被关押,不知是什么原因。判除缓刑条件是被告被判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判除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你说的情况如其所犯罪能被判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是有可能被判除缓刑的。建议你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取保后又被关押,判除缓刑条件是被告被判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是有可能被判除缓刑的。

刑事辩护 2019-07-24 0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 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另外,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同时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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