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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作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条件?公证书上有一公证人的盖章,有公证处的单位盖章,但未见另一公证人的签字、盖章和手印,两人的身份证明也没附有,请问这样的公证书有效吗?

继承 2018-08-09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 1、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指明该房屋归某一继承人所有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直接根据公证书及相关死亡证明等法律文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  
    2、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指定的财产归属,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可以据此行使权利。  
    3、在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对该房屋已经不享有权利,所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再需要其同意或者签字确认。  
    4、如其他继承人对公证遗嘱有异议,认为遗嘱效力有问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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