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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要到8月28日到期,但已经不在那里居住,东西物品还置放在那里,但房东8月1日说要装修,要我们把东西搬掉,请问该怎么解决?我租的房子要到8月28日到期,但已经不在那里居住,但房东8月1日说要装修,请问该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8-18 06: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范本
    甲方姓名(出租方):__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身份证号码: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元,缴租为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元(¥__元),以后应提前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专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
    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钎、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签订合同时水__吨;气__立方;电__度
    甲方(出租方):__
    乙方(承租方):_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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