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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补偿有哪些规定?

我家拆迁,实际土地有4亩多地,合法手续不足一亩地,已经占有使用达15年,手续外的4亩土地上建有大棚,那么:大棚能给于营业性多少倍的补偿?大棚内土地能不能达到补偿?还有房屋对外出租能不能得到出租补偿费?还有豆腐坊在加工豆腐拆迁后能不能得到营业性补偿?谢谢。营业性补偿有哪些规定?大棚能给于营业性多少倍的补偿?能不能达到补偿?能不能得到出租补偿费?能不能得到营业性补偿?

房产纠纷 2019-08-19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就具体政策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同时财税〔2010〕42号还明确规定,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
  • 土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 您好!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维权的方式 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 2.协调 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 营业房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正规的商服用途的房屋,按商铺补偿。
    住宅改为非住宅(住改非),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
    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目前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无特定标准,基本上会按照您们拆迁时房屋或土地周边的市场价格。
    地方上会对拆迁地出示相关安置方案公告,如无公告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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