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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交了定金,签了一份中介的合同,双方都签了字,上面有写明房内的东西哪些是留下的,现在卖家又要把当时写明房内留下的东西搬走,请问中介的合同有效吗?可以不让卖家搬吗?明天就要签房屋买卖合同付余款了,我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一定要把首付全部付完才能贷款?可以押一点钱等交房时付给卖家可以吗?我前几天交了定金,请问中介的合同有效吗?可以押一点钱等交房时付给卖家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9-09-17 2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再次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4、最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 目前的话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是不退的,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做居间合同。
    当中介人员通过介绍买卖双方,并且达成买卖合同的签订。他们的居间责任就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的合同已经签订。
    中介的义务已经履行,这个中介费是合法收取。
    至于买卖合同最后是否履行,这买卖双方的问题。
    所以,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是卖方不履行,则起诉卖方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如果是买方反悔不想买,则卖方起诉买方赔偿违约金与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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