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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对方先动手打人,结果打起架。对方被打得手骨折了。结果被拘留了30天了,我们赔了24万,对方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了,还是没有放人。是怎么回事?对方先动手打人,对方被打得手骨折了。结果被拘留了30天了,对方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了,还是没有放人。

刑事辩护 2019-08-04 15: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
    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 打人后被刑事拘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参与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对方不能按约定付款,可通过法律渠道通过法院维权。  但把对方打伤,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即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还应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起码能减轻处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打人致轻伤以上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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