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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面毁约并纠结亲戚朋友在商场闹事造成重大损失,并出言威胁。商场签订劳动合同时收了200元服装费用,但描述不清楚,对方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做出了适当处理,我们也表示接受,现在对劳动者提出起诉,我们有什么优势!商场签订劳动合同时收了200元服装费用,现在对劳动者提出起诉,我们有什么优势!

劳动纠纷 2019-08-22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依据《劳动合同法》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五险”是哪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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