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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这家公司时候跟公司的人事口头协商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刚满21天就以我之前做的工作与他们公司不一样为由把我辞退,而且他们没有事先通知我,而是把人招进来了才对我说:我被辞退了,并要我马上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在这期间我没有犯过任何错误,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我被辞退了,并要我马上办理离职手续,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8-19 2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口头辞退理由合法,不属于违法解雇,但是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劳动者可以把手机的录音功能开启,把自己与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对话录音录下来,这样在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把自己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对话录音译文提交给仲裁委,如果对话录音被仲裁委认可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试用期间也要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并且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到时单方面解除彼此存在过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工作不满一年,要赔偿一年的工资。
    因此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辞退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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