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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申诉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故本会不予受理”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我在超过15日向法院起诉,是否过了诉讼实效。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申诉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故本会不予受理”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否过了诉讼实效。

诉讼 2019-09-05 0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当产生合同纠纷时,你不能起诉实施改性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起诉公司。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合同书只是双方确立合同关系的一个证明文书,只要是有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照样是可以打官司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 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到法院起诉,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程序如下: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法院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被受理的。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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