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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在母亲去世当年再婚 婚后又生了两个儿子 我还有同父同母的一妹,一第 ,我现在已经结婚六年了 我们自己住一院 有四间房 父亲和继母搬进了他们婚后建好的房子里 当然盖这所房子时他们用了我的工资 我也出了力 在六年的生活中 我的妻子与我继母多次发生口角 父亲现在又盖起了十间房 盖这房时我去了 我的妻子那时在上班并且与继母之间生着气所以没去 父亲因为我妻子没去帮忙 我们也没出钱为借口 说父亲现在住的房子没有我们的份 请问有没有我一份呢 后来盖起的十间房是继母借钱盖起来的 请问有我一份吗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还是父亲的名字 如果父亲先去世 房产应怎样分割 在如果父亲去世前立了遗嘱那二十间房子没有我们的份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11 0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 1、遗嘱只能指定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中的任何一人继承,也可指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任何一人继承。如果指定继承人之外的那是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就你说的情况,你爷爷去世后,如果你奶奶仍在,应当将财产分出一半归你奶奶所有,另一半再按有效的遗嘱继承,如果遗嘱无效就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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