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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在一粮管所做门卫25年,今年年初突然被通知辞退,也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工作期间工资为180元每月,我们那里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0月一日起调整为450元每月,请问如果通过劳动仲裁,我爷爷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未足额发放的工资是否可以讨回?是否受法律时效性影响?请问如果通过劳动仲裁,我爷爷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是否受法律时效性影响?

仲裁 2019-08-18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员工约定的方式支付的,可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公司会违反法律规定不及时发放足额的工资给员工,那么,针对这种情形的,员工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干了一个月的活只给半个月的工资该怎么拿回剩下的一半呢?   如果在生活中碰到这种公司或者老板的,可以按照如下几种方式为自己讨回薪资:   
    一、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便利的途径就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双方协商能够让局面更加和气,而且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也是最低的,所以,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建议先试着跟对方协商。   
    二、调解   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当事人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而且对于这类案件,你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前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可以的。
    老板不发放工资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
    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仲裁工资支付;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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