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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卖掉一套二手房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但同一年买进一套二手房,请问缴掉的个人所得税能退吗?

房产纠纷 2019-09-15 1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交易)方面的税费品种也在不断的增加。截止目前,涉及二手房买卖(交易)方面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契税:  契税由买卖双方缴纳。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据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契税征收幅度并不一致。如: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北京市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普通住宅:,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二、印花税:印花税由买卖双方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应纳印花税额为购房金额×适用税率。  
    三、营业税:  营业税由卖房人交纳。营业税率为:
    5.5%或差价×
    5.5%或免征。  
    (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房者交纳。应纳税额为交易价格1%或是(转让收入—购房原值—转让环节缴纳的税费—合理费用)×20%  
    五、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率为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或是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只针对非普通住宅,根据当地房地局政策)  
    六、其他费用: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费、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的征收标准各地不一,建议买卖双方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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