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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也随之改嫁,自家爷爷奶奶叔叔姑姑把我养大,我爸盖得房子,在以前大队(村委会)分家时把房子分给了叔叔住两间,爷爷奶奶我两间,以前爷爷的老房子分给了大伯,现在只剩下奶奶在别的地方住,那四间房子被三叔拆了三间盖起了新房,还剩一间,请问我是否有继承那一间房的权利?我已结婚,丈夫的户口还没迁过来,我是否以子承父业,能享受与本村男子一样的待遇?是否有继承那一间房的权利?我已结婚,是否以子承父业,能享受与本村男子一样的待遇?

继承 2019-08-30 0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户口同遗产继承之间是没有关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死者遗产范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即使户口迁出或者没有迁到一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的就可以进行依法继承。
  • 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证明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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