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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单位经营不景气,工作3年后与其协商停薪留职,养老保险自负20%,其余由原单位继续缴付。2002年2月在另一单位开始工作,每年签一次协议,大约4至5年后便没再签,但我还是在继续工作,直至2011年2月由于单位改革节约费用,准备解雇我。工作期间的每月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无节假日无加班费,更无其他福利待遇。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谢谢大家,请给我解答一下!工作期间的每月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节假日无加班费,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8-22 2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看看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加班工资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在用工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而让劳动者在节假日等时间进行加班而应当给予的一部分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按时支付加班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劳动者也可以就此事向老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 1、先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有多少。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全部安排加班的付300%工资,计33天工资。也就是说,全年法定节假日全部加班,要到的加班费最多是1个月工资。
    2、至于社保,只能要求单位补交未交部分。
    3、证据:劳动关系首先要证明,你要证明加班的事实,以及你的工资是多少。
    4、流程: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传票开庭,等待判决。不服判决的,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上诉。
  • 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可到当地的劳动局询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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