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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交了订金10000元并有协仪:买方若有违约,订金不得退回;卖方若有违约.卖方双倍赔偿.(协仪上没有具体限定交易时间).一个多月以后,卖方卖给了别人.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力?买方若有违约,卖方若有违约.卖方双倍赔偿.(协仪上没有具体限定交易时间)卖方卖给了别人.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力?

房产纠纷 2019-08-22 10: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对购买房屋的品质和环境做认真的考察;其次,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
    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
  •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卖方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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