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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案子于2011年1月份二审作出,用工单位赔偿我部分赔偿金,可用工单位一直拖欠,不愿支付,我想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怎样申请?有没有申请费用?由于本人刚找到一份工作,工作原因不能工作日请假我可以申请委托其他人帮助办理吗?谢谢!我想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怎样申请?有没有申请费用?工作原因不能工作日请假我可以申请委托其他人帮助办理吗?

案件执行 2019-09-14 0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委托他人申请执行时,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和收取执行款。
    但是应由委托人出具相应的受权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写明具体的代理权限。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免交申请费的。执行后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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