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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读书时转到学校,还末毕业就转回我以前的村里面,但是给我上的居民户口。土地还在。现又属于长住农村,(同父母住在一起)在城里没房,无工作。老公也属于读书时转出来的农转非,户口在单位。我们结婚三年多了,两岁的女儿户口随我挂在村里的是个居民户口。但老家现在开发,我的土地被征用了,我们一家三口咋办,我们这种情况该获得怎样的赔偿但是给我上的居民户口。老公也属于读书时转出来的农转非,我的土地被征用了,我们这种情况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征地补偿 2019-09-10 22: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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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 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级市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有所区别。
    征收土地必须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没有公布可以要求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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