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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15年,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企业拆迁了,单方面跟我解除合同,只赔偿一年一个月工资,这合理吗现在企业拆迁了,单方面跟我解除合同,只赔偿一年一个月工资,这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08-26 0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单方解除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4、因单位违法、违约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你工资的责任;
    3,社保的缴纳不分是否为劳务,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岗位有要求,那么该派遣公司有责任为你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因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 合同双方可以达成合意,约定解除。法律还规定了法定解除:
    (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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