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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给别人担保了一笔贷款,后来我离开原来的单位,原贷款到期后我没有在新合同上签字,可是担保人还是我,我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几年前给别人担保了一笔贷款,可是担保人还是我,我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19-09-03 1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筹集资金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借款,在借款发生时有时需要约定抵押物或者要求有人做保证人提供保证。有些人不理解作为保证人签字的法律责任,心里只是想着帮朋友的意思就在保证人一项上签字确认了。
    殊不知作为保证人签字确认后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那么作为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到底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是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偿还借款,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是保证人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最直接的承担方式就是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当然因为偿还借款本身是借款人的责任所以当保证人代替借款人偿还后有理由要求借款人返还其代替偿还的数额。
    如果仅仅是作为保证人签字,没有写清楚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那么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就是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代替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在大多数案件中,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时也会写上这样一项诉讼请求“要求担保人***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并且债权人证据充足,法院很有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时候如果债权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担保人就有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能自动偿还的话有可能被强制执行。
    所以,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想想清楚,借款人是不是值得你信赖,是不是有能力偿还借款又或者你是否愿意为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拒绝担保又不是很信任借款人的话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让借款人对保证人提供有形或者无形财产上的担保。
  •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 你好。贷款争议诉讼时效从还款期后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没有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债务人没有主动履行债务的,则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后,如果债权人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对抗借款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只是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诉讼时效将中断,你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
    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时,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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