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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想租个门面,但这个门面所有权归学校方,学校方把这个门面租凭给了现在的房东!而房东转手又租给了一个做生意的,然后现在这个做生意的想要转让!我想接,转让费为4万,但是我如何才能保证这门面我接到后可以稳定干下去,如果我给了这个做生意转让费吧房子接下来,那万一现在的房东要把房屋收回去不让干了,那我转让费不是白白丢失了吗?学校方把这个门面租凭给了现在的房东!如果我给了这个做生意转让费吧房子接下来,那我转让费不是白白丢失了吗?

合同纠纷 2019-09-15 1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自己按照合同格式写,然后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找律师拟写合同的,一般地专业律师写一份合同可能在100元以上。
    另外,法院受理案件收费标准一般是: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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