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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05月在某单位工作,7月份单位为我们办理了社保手续,但是,单位法人一直以来以各种借口拖延,没有去社保局缴纳费用。(从社保局网站上可以查到,没有缴费)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7月份单位为我们办理了社保手续,没有去社保局缴纳费用。没有缴费)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劳动纠纷 2019-09-06 1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社保这一块,原则上是赔偿给职工本人。但实际上,个人办理工伤这一块的手续很麻烦,一般都是用人单位负责人事的到相关部门办理(特别是医药费用这一块,原来由单位垫付,单位办理要方便一点,)单位办理好以后,该由伤者本人享受的由单位付给伤者。
    如果单位办理好以后不付给伤者,伤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的。
  • 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方法: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
  •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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