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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克海洛因第一次运会判死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9-16 12: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毒、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法定最高量刑就可以判死刑。当然,如果达到50克后,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还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是有无悔罪立功表现等具体的案情来进行判决,只有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判处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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