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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的20%到节点未按期支付

综合法律 2019-09-08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
    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
    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 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
    2 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你们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符合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追讨工程款,在起诉时,以发包人为被告,以承包人为第三人,需要注意的是,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拖欠工程款涉及金额大、与开发商难以沟通的,可以咨询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了解更详细的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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