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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抚恤金继母领取,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9-09 2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犯罪,如抢劫罪等,并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未被剥夺继承权的罪犯,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参加继承,其继承权一般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并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人或遗产保管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服刑犯人得知后,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继承法如下条款: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发给伤残者本人或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我国的抚恤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本人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属的。这两种性质的抚恤金在遗产继承中的结果是不同的,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发给谁就属于谁的;从发给之日起该种抚恤金已成为家属的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了。  
    2、如果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是有关单位发给伤残者本人的,这就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一旦伤残者亡故,此部分抚恤金、补助费就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和丧葬费是处理死者后事的费用,显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该遗嘱是无效的。
  • 你好,抚恤金是在本人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和救济死者亲属,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就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生前留下的个人所有合法的财产。  
    2、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只能是金钱。  
    3、发放抚恤金的目的在于从经济上补偿、精神上抚慰死者亲属。而遗产继承的目的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私有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私有财产不至于因其死亡而消灭。  
    4、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除了直系亲属以外,还可以是其他自然人、集体或国家。如死者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处分遗产。  通过以上遗产与抚恤金的区别,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发放抚恤金的目的体现在从经济上对死者亲属生活的优抚和救助救助,从精神上体现的是对死者亲属的抚慰。抚恤金的取得是死者亲属基于死者死亡这一法律事件而享有的权利。  我们不难看出,抚恤金是发放给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的,而并非是发放给死者本人,前者是抚恤金
  • 关于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需要依据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是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而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事实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也是第一序列继承人。
    所以,当事人父亲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前提,当事人父亲再婚后的继子女如有事实赡养和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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