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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多少费用

房产纠纷 2019-09-12 1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离婚房子有过户费 ,离婚房屋产权只是变更登记的,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是应当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工本费5元,如果按照买卖形式,契税应当按照房价2%缴纳,印花税按照房价5%缴纳,交易费按照房价2%,登记费80元,工本费5元。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哪些?
    (一)、税费:
    1、契税按产价2%;
    2、印花税的费用是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其他的费用:
    1、登记费
    80.00元;
    2、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3、工本费
    20.00元
    在离婚的房产的过户的费用问题上,大部分的离婚的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不是会免收契税。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的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要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得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于一方的,不收取契税。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所有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赠与的行为收取契税。但是离婚的房产过户的,不会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此提醒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有区别。因此,在离婚的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的部门咨询这些事情,可以去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的房产的过户。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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