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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刚才这个事情,1)我丈人上班途中被车撞(司机负全责,车险全保)是不是需要找劳动部门去做工伤鉴定?还是其他部门?他是临时工没有买保险请问可否做工伤鉴定?如果去做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东西?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2)他是3月25日出的事,伤残鉴定现在说还要3个月才能做,请问这个依据是什么?可否提前做?3)因为这个鉴定还没有出来,所以最终没有处理结果,医院和肇事者说可以出院疗养,请问我们主张不出院行不行?因为出院后需要人照料,我们没有钱请人。且不知道应该由谁来出钱看护照料?如果非要出院治疗,在这段时间的照料费用(药费,照料费,营养费等)应该由谁负担?如果由肇事者,如何证明开支多少?4)在此期间,如果肇事者跑了怎么办?如果保险额度不够,我们可否找肇事者进一步索赔?他赔不起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08-14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是几级伤残,不同等级标准不一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 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一种,在员工伤情稳定,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你好:
    1.工伤治疗期间和鉴定期间的待遇应当与正常上班时期的待遇一致,否则可向公司主张,或提起仲裁;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3.如果你亲戚并非前条所述的情况,那么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再续签,但他可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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