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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承包期限可不可以签订长期承包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9-28 1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种情况在实际纠纷此中经常发生,多数时候发包人有意拖延验收,致使工程无法及时验收,在此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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