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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定金能退吗?卖房子对方交了1万元定金,后来他又不要了,这个钱我能不退给他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31 0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口头约定的定金,在法律上通常是具有约束力的。如果对方违约不买房了,您通常有权不退还定金。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具体分析: 定金的性质: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预先支付的一部分款项。如果买方违约,卖方通常不必退还定金;相反,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口头协议的有效性:虽然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据,但只要双方当事人都认可该协议,它在法律上是被认为有效的。如果对方违反了口头约定,您可以依照协议内容处理定金问题。 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尽管法律上口头协议有效,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书面证据,证明口头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约定可能会比较困难。如果出现争议,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内容。 法院判例:有法院判例表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房屋没有产权证等原因导致买方要求终止买卖,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但这些情况通常需要具体分析。 维权途径:如果您遇到对方无理要求退还定金,而您认为不应退还的情况,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在此案例中,如果对方因为自身原因放弃购买房子,而您们之间存在有效的口头约定,您通常有权不退还定金。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佳的做法是在交易过程中尽量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 口头定金可以退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如果双方口头约定了定金合同,并且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对方表示接受的,定金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法律分析: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不想要房屋了,定金是不能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买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卖方单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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