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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5日我与北京丰台区的一家注册资本为30万元的股份合作企业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付现金2.6万元占该企业一半的股份,但没有做任何工商登记和变更,后有投入流动资金2.5万元,我发现原企业的两位股东有抽逃资金共计1.6万元的现象,现企业负债累累面临倒闭

股权转让 2018-08-15 1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公司股权转让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股权转让协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及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
  •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中,总结出一些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股权转让时,要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二、转让人所涉及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应注意事项  由于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财产的处置应经夫妻双方同意。未经双方同意,转让方配偶有权主张转让合同无效(通常体现在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情形)。为此应考虑:  
    1、转让股权的获取时间是否在婚姻持续期间  若转让股权于婚姻存续期间获取,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对该股权财产归属有特别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2、受让人是否对属于夫妻共有的股权履行了注意义务。如果受让人明知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转让人配偶主张转让合同无效时,法院通常会支持其主张的。  
    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转让股权应注意事项  港澳台投资人为规避大陆法律,通常以大陆人名义作为新设公司股东,实际经营管理全部由实际投资人进行。但应防范名义股东未经实际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该类转让是有效的。虽然实际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但名义拿到股权转让款后,即使实际股东得到胜诉判决,实际执行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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