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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外婆过世后有处房产当时没遗嘱,未做分割,我妈妈去年去世了。也没有对房产留遗嘱。共同继承人还有我舅舅。现在房子我舅舅在居住的,因为他没房子住。他是残疾人(哑巴),离婚有一女孩今年25,关系不是很好,现在舅舅年纪大了,按照法定继承人应该是我表妹吧。但我想有什么方法能够制约下她的,就是让他赡养老人,然后才能拿到遗产的是留遗嘱然后公证吗。这之前我爸爸和他的共有房产是否要进行分割先?

继承 2018-08-16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3.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形式必须合法。

  • 继承权公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注销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
    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主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提供档案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提供档案部门的档案专用章。
    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如果有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定要同时带上。
    二、死者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需要的材料与前一项相同。
    (二)死者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死者单位或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是否再婚的证明。
    3.有关遗产的相关权利凭证。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结算单、保险单及缴费收据、股票账户卡及当前账户对账单、公司章程及股权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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