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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别人手机的东西打掉在地上,没有损坏,是否构成故意损毁财物

综合法律 2019-10-18 0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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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损毁财物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故意毁坏,一个是因过失导致财物损坏。故意毁损财物并且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可能构成损坏公私财物罪。而过失损毁财物主要有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等财物受损。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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